1.个人会员申请和评审工作以 2024年6月修订的《江苏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》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。
2.新会员申请必须通过网上申报(点击江苏作家网主页面“新会员发展网上申请系统”图标进入申请系统)。请申请者认真阅读《江苏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》和《江苏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网上申请操作指南》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。经网上审核通过后,根据短信提示,下载打印申请表,履行填表人签名、单位盖章等有关手续后,提交纸质材料。
3.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申请者(同属设区市作协和省级行业作协个人会员的申请者,只能选择一个所属团体会员单位推荐),在通过网上初审,下载并填写表格后,须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,由团体会员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,并签署推荐意见、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省作协联络部。省直机关单位、驻宁高校和军队系统人员申请者,完成网上审核后,须报经所在单位同意,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,将纸质材料直接寄送至省作协联络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