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姐姐的话说,大舅是和一篮菱角一起,突然从夜幕后闪出来的。
八岁那年的某个夏夜,我刚睡熟不久,就被堂屋里的说话声吵醒。下床跑去堂屋,看见一位和父亲样式差不多的男人,正蹲在地上,低头专注地翻拣着一篮熟菱角。他的左手里,攥着一小把细嫩的瘪菱角,右手染得乌青。衬衫后背汗湿一块椭圆形的印记,背了壳似的。母亲和父亲在和他说话。看见我,母亲跟我说,这是你大舅。依稀记得,我跟他打招呼时,他哼了一声,并没抬头看我。直到第二天,我才真切地知道,我们有了一个眼神不好的大舅了。
之前,我和姐姐好像从没听说过,我们还有一个大舅。只知道有喜爱我们的小姨。现在很难理解这样的事,但在那个年代很容易理解。母亲跟我说,你大舅姓许,是我同母异父的哥哥。小时候你大舅最喜欢我。许家父亲饿死,你外婆改嫁那年,他刚三岁。他是八岁那年被许家奶奶要回去的。去到许家有好几天他不吃不喝。许家奶奶问他是不是病了,他说没病,就是想妹妹。
有了大舅的那个新年,我和姨夫一家去大舅家拜年。才知道我不仅有大舅,还有一位当教师的舅母,一个比我小两岁的表妹和调皮捣蛋的表弟。因为风雪阻段归途,我单独留在大舅家过了一个多星期。
我喜欢触摸大舅珍藏的家伙事。他有两把二胡,一套架子鼓和一箱唱戏的行头。大舅是当地闻名的艺人。他经常在秋冬农闲时,领几个人出去搭台唱戏,或一个人支起架子鼓,夜晚在场院里说大鼓书。与其说他是为了挣点钱补贴家用,毋宁说是他喜欢这门艺术。虽然那时他家的日子很拮据。大舅只有高小文化(小学三年级),但他常在打扫完庭院后,端坐在堂屋的饭桌前,抽着劣质烟,整理剧本,编写大鼓书唱词。他写字很慢,下笔也很轻。偶尔,还会停住笔,喊一声舅母的名字,问她某个字怎么写。
他总是将结了很长的烟灰,小心地弹在一块废纸上。烟抽完了,掐灭烟蒂和烟灰一起团起来,丢到门外的粪池去。从不随手弹烟灰,到处扔烟蒂。听小姨说,大舅夏季在秧田里拔稗草,会惹来很多人观看。他习惯将拔出来的稗草,一根根倒过头插在泥里。不像人家拔了随意扔在田埂上、沟渠里了事。野生的稗草,具有极强的生命力。它们会在一场风雨吹打,或不经意的脚板踢踏下,跌落回秧田,再次活过来。大舅这种晒死根茎的做法,虽然耗时又麻烦,但无疑是一劳永逸的。
酷爱整洁的大舅,做事也非常细致有耐心。这做派,于他的农民身份不相宜,但和他在戏台上扮演的角色却非常合适。在戏台上,他大多数是男扮女装。在他们常演的那几部戏,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《天仙配》《女驸马》里,他是扮演祝英台、七仙女和冯素珍的不二人选。这除了因为戏班子里女演员太少。主要是这些角色都是女一号,出场时间长,唱词多而复杂,别人根本演不了。可惜,我一次也没看过他在台上的表演。冥想之中,总感觉怪怪的。让一位眼神不好,憨厚老实的汉子,去饰演娇滴滴的小娘子,真不知他是如何做好的。
他说大鼓书,我倒是听过许多回。有年春天,他带着架子鼓,在我们村里说了半个月的《薛仁贵征东》和《四郎探母》。我跟他学会了许多有趣的拟声词。比如马跑山路嗒嗒嗒,两军阵前呜呜突突的号角声。但我记忆最深的,还是第一次去他家,在灶房里听他说杨六郎刺杀潘仁美。在那个寒冷的傍晚,刚吃完汤圆粥,他就喊表弟去搬架子鼓。他坐在草墩上,眯着眼敲开了鼓。我听不懂夹杂其间的唱词,只喜欢听他说。鼓声震得我耳朵嗡嗡响,心里颤悠悠的。瞬间,另一个善恶交织、刀枪剑戟林立的世界,就在眼前若隐若现了。
大舅素来看不上舅母教书,觉得那是既浪费时间,又不来钱的行当。那时乡村小学教师的工资,维持一个人生活都紧巴巴的。他觉得还不如在家种地,不如出去唱戏挣来的钱多。他多次劝说舅母放弃教书,跟他一起去唱戏。可舅母偏看不上他到处去唱戏说书,觉得那是有点“讨饭”意味的行当,远不如她教书挣钱体面。俩人为此没少吵架。吵得厉害的时候,甚至要闹离婚。
舅母是个心胸开阔,包容性很强的人。更是一位能吃苦耐劳的女性。她很少和大舅斤斤计较。每次吵完架之后,房前屋后她还是只管忙碌。可能的改变就是,她会让家务事和孩子少打扰大舅,多给他一些自由支配的时间。为此,她常熬夜备课,上学、放学都是一路小跑,要赶回家做饭、喂猪、洗衣服。
在穷愁潦倒,夜晚寂静如一潭死水的乡村生活底部,大舅常在月明星稀的场院,用他浑厚的鼓声,清亮的嗓门,唱热许多人的夜晚。逢年过节,他还会组织一班人马,用他们粗糙的扮相和灵巧的身姿,唱闹许多人的白天。听大姨说,他们曾用铅笔描眉,用红纸涂唇。戏服多是旧被单、蚊帐改做,粘了彩色锡箔纸的。但大舅的腰身灵活,会走各种碎步。手能变出多种兰花指。
年轻时一直在水库工地卖苦力、学唱戏的大舅,在农事方面,并不怎么精通。但他勤于农事的态度,却胜过很多庄稼人。分田到户之后,他几乎将全部的时间,都用在了对庄稼地的深耕细作上。存心想让家里仓廪丰实,猪肥鹅重。家里又多了两个孩子,表妹和大表弟读书了,花钱的名目大增。舅母的工资刚有所增加。他要确保舅母能多挣课时费。
那段光阴,他只能在夜深人静时,一个人走到野外,拉段《路遇》,抒发在水库工地孤苦无依、邂逅舅母的情怀。没有人知道他年轻时,在工地吃了多少苦,遭过多少罪。家里人只知道,他曾在寄回家的信里,夹了张穿戏服的相片。家里人就以为他在外打工(比我们这辈人打工早了三十多年)是唱着过日子的,一切都挺好的……时过境迁,村头巷尾的收音机和黑白电视机,越来越多。让一代人着迷的,刘兰芳的评书《岳飞传》、电视剧《霍元甲》开始重播。那些夜晚,几乎家家户户,都围在文明的利器跟前寻找寄托。
因为距离的关系,我们两家的来往不多。我到外地读书后,仅见过大舅两面。一次是因两个儿子在上海闹事被抓,他来找过一趟父亲。那算是我们最后的相见了。我发现他变成了白头老翁,行动也迟缓许多。另一次是更早些时候,我乘暑假去他家玩。在红烧肉比爱情和权利更有亲和力的年代,想在家里来客时,端出一碗肉,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但在那年夏天,我的大舅却做到了。
先不说有没有钱买。就是有钱,远居偏僻的乡村,道路也多是不通。遥远的街市上,更不是随时都有肉卖的。提前买了放家里,在还不知道冰箱为何物的乡下,根本无处存放。我那天到时是午后,家里只有大舅一个人。
他安顿我歇下后,就扛着铁锹去水井边忙碌。我以为他有要紧事做,并没在意。我站在门口,听收音机,看院子里那蓬茂盛的紫丁香,想表妹和表弟去了哪里……很久之后,汗流浃背的大舅,突然提着一吊肉走了进来。
原来他是挖肉去了。他将鲜肉腌了,裹在塑料袋里,深埋进地下防腐。真不知他是咋想到这招的。大约他发觉夏天地下井里的水冰凉。他的奇想还不止于此。表妹跟我说,他因为担心表妹婚后被人欺负,竟然在她出嫁前,要求她每天早晚练习打沙包。这份父爱真是有意思到家了。那晚的红烧肉虽然免不了有点异味,但我却吃得极香。
少年时代经历过大饥荒,见证过饿殍遍野的大舅,在这个世界上,最担心的事就是家无隔夜粮。他那“抠出桌缝饭粒填嘴式”的节俭,曾让很多晚辈觉得不好意思。但在他临死前几天,突然有了改变。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,舅母要去上海帮人代课,于便中照顾孙女。临走之前,大舅跟她说,很久没吃肉了,你杀只鸡我们吃吧。杀两只,一只怕不够。舅母一边张罗,一边心生怪异。生平以节俭为本的大舅,是从来不讲究吃喝的,怎么突然贪起嘴来。非常遗憾的是,还没等解开这个谜,他就先去了我们此生不得不去的地方。
我曾试着想象,大舅和舅母分别之际,已经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。“引路鸡”是当地人一种迷信的说法:人死时,必须要杀一只鸡给亡灵引路,否则亡灵便找不到通往天堂和回家的路。可当时的情形,他不便和任何人诉说。女儿家里的麻烦事应接不暇。大儿子和二儿子在上海的狱中服刑。小儿子在百里外之外的学校读书。舅母一走,家里只剩他孤家寡人。倘若他有不测,是无人照应的。再牵强附会一点,老夫妻之间的感情岂能不沉重在心?这别有意味的“饯行宴”,当然除了祝福和惜别,还需要有一只完整的鸡存于心间。
舅母到上海的第三天,大舅死在麦垄间。他是在给小麦追肥时,突发脑溢血去世的。他死时,身边只有静寂的麦苗,冷冷的晨风。表妹后来跟我说,亲戚们将他遗体拉回家时,他右手里攥着一把未撒出去的肥料,左手里攥着一把潮湿的泥土。这让我遂想起诗人臧克家“孩子在土里洗澡,爸爸在土里流汗,爷爷在土里埋葬”的诗句来。